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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社会发展蓝皮书》出版

由卢汉龙主编、孙克勤副主编的《2008年上海社会发展蓝皮书》,日前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上海社会发展蓝皮书》是我所组织院内外专家学者和政府实际部门工作者,对上海的社会发展进行综合性研究的系列报告书,从2001年开始,每年一本,目前已出版了八本,是我院系列性、标志性的一个成果。

2008年上海社会发展蓝皮书》的主题是“公共服务与社会发育”,内容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从政府的职能转变开始,总结和讨论在打造“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下,上海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过程中与公共服务问题有关的一些主要做法和公众评价。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与党政关系紧密的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社联、侨联、残联在内的一些具有中国特点、上海特色的群众组织以及宗教团体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作为,研究分析它们如何在新时期按照各自的章程依法为各自联系的群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同时也分析了解它们所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认为它们必须要在社会主义市场化条件下得到改造和再发育。第三部分是民间社会组织成长发育的问题,报告分析的对象是根据宪法和相关法规所认定的我国目前一些来自民间的、承担不同程度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性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等。

2008上海社会发展蓝皮书》提出了上海在扩大公共服务和促使社会发育中的五个主要问题:1,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第一责任人(“政府负责”),需要提高公共服务方面的资源投入: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服务的实际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有计划地将国有资本和社会公共资金逐步投向公共服务领域;2 ,破解城乡两元结构的难题,寻求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发展。浦东新区深化改革的一些经验值得推广;3,切实转变观念,扩大对外来从业人员的公共服务,分先后、分层次地实现“人人享有公共服务”的目标;4,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再造基层社区组织,把社区建设落实到党政、企业和社会各自的组织网络建设,从社区开始构建社会的善治结构;5在市场化转型的背景下重新定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社会不再是政府的“下级”,而是公共服务中的一个独立主体,在社会管理中可以起到协同行政、组织公众参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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